【色母粒产业网】12月9日消息,丰城市智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就其年产1万吨塑料粒子及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向公众征集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此举旨在积极响应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确保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同时广泛吸纳各方意见,以保障项目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共生。
据悉,该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选址于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二期长虹产业园内,利用空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核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5.780666711°、N28.074350782°,主要生产流程包括废旧塑料的上料、热熔挤出、水环切粒等工序,以生产再生塑料粒子;同时,利用自产再生塑料粒子及外购色母粒进行混料搅拌、吹膜等后续工序,生产购物袋和连卷袋,预计形成年产1万吨塑料粒子及2万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规模。
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本次工作将全面分析和评价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区域环境现状的影响,特别是针对营运期的污染源特征进行深入研究,预测项目可能对水、气、声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据色母粒产业网了解,评价工作还将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具体建议,确保项目建设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助力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丰城市智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已明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涵盖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公众及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可能受到项目不利影响的群体。公众及有关单位、专家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也可直接前往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为项目的环保工作建言献策。